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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是什么样的人人生如同打游戏有什么言情好小说首先,他是一个才华横溢浪漫多情的诗人。
这一点是公认的。
其次,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的人。为了所谓的爱情与结发妻子离婚,是不可原谅的。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还有,他是一个苦命的人。一生为爱挣扎。
历经磨难与陆小曼结婚,却无法在婚姻的琐碎里将那被他看得与生命一样重要的爱情进行到底。
而且,英年早逝。
人已作古,其实,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去评判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徐志摩,这位才气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这位活动文坛,不过十年,竟留下许多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的诗人;这位性情特别温厚,所到处,人们便被他吸引、胶固、凝结在一起,像一块大引铁磁石的诗人,竟于民国20年11月间,以所乘飞机失事,横死于泰山南面开山的高峰下,享年不过36岁。
当诗人的噩音传出,大江南北,皆为震动。他的朋友痛哭流涕,如丧至亲,固不必说;即仅读了点诗人作品而和他未谋一面者也咨嗟太息,泪下不能自已。一个人的死亡能引起这样重大的反应,倒也是很少有的。虽比不上51年大家痛悼胡适之先生之丧的普遍与绵长,可是我们心中另有一种凄美的情绪,好像我们惋惜一朵正在盛开的奇葩忽被暴风雨所摧残,一颗光华四射的明珠,忽然沉沦碧海,永难再见。
记得我那时正就聘国立武汉大学不久,我的朋友袁兰子教授和诗人原有多年的友谊,以万分沉痛的心情写了篇悼文。我也写了一篇,文中曾以雪莱、拜伦、济慈,来比拟这位天才的诗人,并套外国某诗人的话,说徐志摩这位诗哲,活着时像天空一道灿烂的长虹,死,则像平地一声春雷。
不过,我不比袁兰子与诗人相知之厚。我认识诗哲并不深,他在世时,我只见过他两面,而且也并未交谈一句话。民国14年间,我在上海,与袁兰子攀上了交情,在她家里也偶尔认识了几个兰子留英时所结纳的朋友。记得有一次,那些留英同学在某高级酒店宴会,座中有诗哲徐志摩,兰子约我去瞻仰瞻仰。那一晚我才认识了钦羡已久的诗人的庐山真面。他的形貌大概很像梁实秋先生所形容;身躯是颀长的,脸儿也是长长的,额角则高而广,皮肤白皙,鼻子颇大,嘴亦稍阔,但搭配在一起,却异常的和谐。那双炯炯发光的大眼,却好像蒙着一层朦胧的轻雾,永远带着迷离恍惚的神态。这正是一双诗人的眼睛。诗人虽生活于这个尘世里,他的灵魂却栖迟于我们永远不知道的梦幻之乡,或什么华严世界,所以如此吧。
诗人既禀赋着极高的文才,加之以这样矫矫出尘的外表,不知多少女郎为他倾心,视之为最高的择偶对象。记得女高师同学陈健吾女士自视至高,征婚条件非常苛刻,替她做媒而遭碰壁的朋友常愤愤地对她说:“你想必要像徐志摩一样的男人才能满意吗?可是徐志摩只有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却是不计其数,况且微闻他现在已有了意中人,我看你将来只好以‘丫角’终老了,那时可不要懊悔1这话是民国13年间,我尚在法国里昂,健吾来法留学,亲自对我说的,我们当时笑了一常民国十一、二年间,志摩才返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平民大学授课,兼主编晨报副刊,发表了许多诗作,才名藉甚。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讲演,又由他当翻译,在全国各地露面,真是红透了半边天。他那时虽已与原配张幼仪女士离婚,对陆小曼却尚未开始追求,或虽已追求,而形迹尚未外露,所以这个新诗坛的美男子,竟成了北平少女界的“大众情人”。读梁实秋的《谈徐志摩》,志摩给实秋的亲笔信件竟有某小姐为了这位诗人,单恋成疾,几离倩女之魂。诗人以“淑女枉自多情,使君既已有妇”谢之。也可见他当时魔力如何之大了。
第二次我得晤诗人是在苏州某女子中学。校长陈淑女士与志摩有点内亲关系,邀他来校讲演。我那时正在苏州教授于东吴大学兼景海女师,陈校长先期约我去听。记得那天天气极冷,诗人穿了一件灰色绸子的棉袍,外罩一件深灰色外套,戴着阔边眼镜,风度翩翩,自有一种玉树临风之致。听说诗人讲演习惯,是挟着讲稿当众宣读的。平常人不会讲演,才照本宣科,诗人却说自己是模仿牛津大学的方式。他那天演讲是什么题目,事隔多年,今已不忆,横竖不出文学范围。诗人宣读讲稿时,有一种特别音调,好像是一阕旋律非常优美的音乐,不疾不徐,琮�舛俅欤�兴品缋戳窒拢��魇�希�翟谠枚��恕?
记得胡适之先生也擅长讲演,据他自己说对于此道着实下过一番苦功。我想徐志摩对于歌唱的原理,大概也曾苦心揣摩过,否则不会有那样突出的表现的。近年来,我也参加过几个文艺讲习会或诗歌朗诵会,一定要在夜间始能举行。讲演到中间,电灯忽然关熄,全场一片漆黑,然后点燃起幽幽的烛光,作家朗诵时,还要不时去弹一阕钢琴,几个女郎在旁歌唱。作家表演到热情处,还不时搓手顿脚,取巾频频拭泪。听说这个叫做“艺术的整体”。其实,演讲者口才若真的好,是用不着玩这许多花样的。
志摩和原配张幼仪离异,而与有夫之妇陆小曼结婚,在今日原是司空见惯,在民国十五、六年间却算一件不平常的大事。老一辈的人对他们固深恶痛绝,青年人也不见得个个赞成。听说当志摩与小曼在北平举行婚礼之际,曾请他老师梁启超先生证婚,却被老师当着大众,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教训。任公事后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你看他说:“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见梁任公年谱长篇初稿)
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死于泰山附近的高峰下,大家痛惜之余,又将这件事归罪于陆小曼。据我所听到的纷纭的传说:小曼本来是阔小姐出身,嫁了第一任丈夫王赓后,在北平是有名的交际花,挥金如土。嫁志摩后,为了有心跳头晕之症,每发或至昏厥,人劝她抽几筒鸦片,果稍愈,久之竟尔上瘾。而且跳舞、喝酒、唱戏,出入大公司购买东西,对于用钱还是不知节俭的。志摩为供奉这位娇妻起见,既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又撰写诗文,翻译西洋名著,一月所获,据说也有千元上下。(均见梁实秋谈志摩所引磊庵在《联合报》副刊所发表的谈徐陆的文章)千元,在那个时候,是抵三个大学教授一月的收入三倍而有余,买米,以那时米价论,上好白米,也不过六元多一担,一千元便可买得一百五六十担,所以我以为这个数目恐有未确。不过他们家用若每月超过四五百元,也就不容易负荷了。胡适先生《追悼志摩》一文曾说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自己承认是失败的。又说他有《生活》一诗,以生活比做毒蛇脏腑所构成的冰冷、粘湿、黑暗无光的狭长甬道,你陷入以后,除了挣扎摸索着向前,更无退路。那时的情调果如胡先生所言“暗惨可怕”。
适之先生时已离开上海到北平做北大文学院的院长,就劝志摩到北大兼点功课,借此换换空气,同时对他经济也不无小补,志摩月底领了薪金,正好送到上海家里。因朋友在航空公司作事,送了张长期免票给他,谁知竟因此送了他宝贵的生命。假如他不为了家累太重,不致于这样南北奔波,不南北奔波,也不致有那次飞机之祸。而他家累之所以这样沉重,又为了陆小曼挥霍无度所致。幸而梁白公先生此时久归道山,否则老人家岂不以为“不幸而言中”了吗?我和陆小曼也曾见过一面,那是民国38年间战火烧近武汉,我避地上海,女作家赵清阁介绍我和小曼相见。她那时是住在翁瑞午家里。志摩逝世后,小曼穷无所归,依瑞午为活。我也不知道翁瑞午是否有妻儿,总之,小曼住在他家里,发生同居关系是万难避免的事。小曼长年卧病,延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翁瑞午站在她榻前,频频问茶问水,倒也像个痴情种子。听说瑞午系出世家,家中收藏古玩名书画甚富,拿点出去变卖变卖便是钱;同时还做点黑市生意,故此既供得起小曼的医药饮食,尚能替她缴付一笔很重的阿芙蓉税。
赵清阁于37年间,编了一本《无题集》,所收均为当代女作家的文章,比张漱菡女士编《海燕集》还早五六年哩。那《无题集》收了我一篇《记抗战期内一段可笑的幻想》(现收畅流社出版的《归鸿集》内)。又收了小曼一篇小说《皇家饭店》,约二万字上下。当时一般批评是“描写细腻,技巧新颖”,我读了也觉得很不错,觉得这个人是有相当文才。像陆小曼这样一个窈窕美艳的少妇,既熟娴英法语文,又能登台表演昆曲平剧,又能画点山水花卉,可说是多才多艺,玉貌兰心的人,怎能教人不爱;爱之而破坏中国风俗礼教的藩篱,非弄到手不可,也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也是多少可以原谅的。
小曼后又出版《爱眉小札》,这是到台湾后所看见。其中都是志摩和小曼的情书。小曼的文字,虽似乎没有多少旧文学的根底,但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她虽以生活关系与翁瑞午同居,对志摩仍念念不忘。我和清阁去看望她的时候,见她桌上供着志摩遗照,前面摆着一小瓶鲜花。她一心想替志摩出个全集,许多书店都愿意为她发行。但以志摩尚有大批未曾发表的作品及日记等陷在某某几个人手里,无论如何,不肯归还,以致发行全集的事成为画饼。这几年,听说小曼也在上海病逝了,印全集的事当然更遥遥无期了。
现在以志摩表弟蒋复璁先生及老友梁实秋先生之努力,志摩全集即将在传记文学社发行,这真是文艺界的莫大喜讯。但不知那些勒扣在人手里的文件曾否合浦珠还,设其不然,则仍然是个缺憾。我也不知志摩作品为什么会落入人家手中?人家又凭什么理由坚扣不还?若那些作品仍然尚在,则将来尚有面世之日,替志摩编全集的人来个“遗补”也就算事,只怕《幽闲鼓吹》所记一代鬼才李长吉大部分的诗歌被嫉恨他的人投诸溷厕,那就太煞风景,也太可惜了!
现在且来谈谈志摩的作品。志摩的第一部诗集名《志摩的诗》,出版于民国14年夏间。我那时甫自法国里昂回到中国,阅报见此书在中华书局出版,写信去买了一部,那是一本中国书籍型式的出版物。深蓝色的封面和封底,丝线装订,白纸浮签写着“志摩的诗”四个字,想必出于志摩的亲笔。内部书页用的是上等连史纸,印的字是仿宋体,古雅大方,十分可爱。我在法国时也常从同学处借阅国内新文学书籍,晨报副刊也能经常入目。志摩有些诗像《我所知道的康桥》等早经在海外拜读过,现在能读到他全部的作品,当然欣慰。可惜这部诗集不久便被人借去,索回时,托言遗失,道歉一番了事。民国17年,此书改付新月书店发行,改成洋装本,里面的诗也删去不少,想到从前那本古香古色的版本,至今尚令我怀念不已。后来他又出版《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几个诗集,我都购备过。抗战随校入川,许多书籍带不了,只好寄存某处,8年后复至原来寄书处取归,有几箱已饱白蚁之腹,志摩的集子当然也是只字无存。
“徐志摩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幢,说话的人是志摩的好友,但这句话以后却常常流露于反对派之口。这些反对派当然是所谓左派文人,于是本来是衷心的赞美,却变成了恶意的嘲讽。他们的意思是:哼,像徐志摩这样诗人在诗坛上本来毫无地位,现在却说他是曾奠定诗坛的基础,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吗?但是,我们假如摒除任何成见,将志摩对于新诗坛的贡献一为检讨,便将承认这句话并非过分的恭维。
五四后新诗的试作者是胡适之,谢冰心,郭沫若三人较为突出。胡先生是个“但开风气不为师”的人,他的诗集名为《尝试》,无非是想替新诗开辟一条道路,引导人们向那个园囿走进,自己并不想做那园囿的主人。况且诗之为物,“感情”、“幻想”等等为唯一要素,像胡先生那样一个头脑冷静,理性过于发达的哲学家,做诗人是不合条件的。冰心深受印度泰戈尔的影响,《春水》、《繁星》两本诗集,以哲理融入诗中,句法又清隽可爱,难怪出版后风靡一时,不过她只能做十几字一首的小诗,而且千篇一体,从无变化,取径又未免太狭。郭沫若的《女神》,一意模仿西洋,并且不但多用西洋词汇,字里行间又嵌满了外国字,满纸鸢饤,非驴非马。而且他的诗大都是自由诗,自命豪雄,实则过于粗犷,至于那些二流以下的诗人像俞平伯、康白情、汪静之、成仿吾、王独清、钱杏邨……虽努力作诗,却都没有什么可观的成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间,徐志摩自英伦返国,发表《康桥再会吧》、《哀曼殊斐尔》等篇,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辞藻,既盖过了当时一般诗作,而且体裁又是崭新崭新的。既不像《尝试集》那种不脱旧诗词格调的窠臼,也不像《女神》之剽窃惠特曼(Whitman1819—1892,美国倡自由体的诗人)馀绪,弄得卤莽决裂,不可响迩,这当然要引起大家的惊奇,而产生中国新诗今日才真正诞生的感想。说“徐志摩一手奠定新诗坛的基幢,这句话是一毫也不错的。
志摩诗的体裁变化多而极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一种格式,明日又是一种了,后日又是一种了,你想模仿他已模仿不了,所以我曾戏说别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据他的朋友陈西滢替他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的体制做过一种统计: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奇偶韵体”、“章韵体”等等。(这里所谓“骈句韵”“奇偶的”都是西洋诗的用韵法,与我国旧诗骈句对偶不同。)
志摩后来成为新月诗派的台柱。他以前虽也做些散文诗,自由诗,后来却倡议新诗须有格律,大家讥笑说这是豆腐干块,遂名之为“方块诗”;又说新诗正从格律谨严的旧诗体中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现在又讲什么格律,不是又给自己加上脚镣手铐吗?新月派却回答说:“我们正要带着镣铐跳舞。
带着镣铐跳舞而能跳得好,那才显出诗人的本领1
志摩的散文我也异常欢喜。第一部散文集子《自剖》里面便有许多令人百读不厌的好文章。还有《落叶》、《轮盘》、《巴黎鳞爪》我也曾拥有过,可惜也和志摩那些诗集一样,喂了那可恶的瞎眼虫子!
志摩是个写散文的能手。我曾说过:写新诗态度谨严自闻一多始,写散文态度的谨严自徐志摩始。志摩在《轮盘集》里自序说:“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他又提出西洋散文家如G.Moor;W.H.Hudson等人的作品,说道:“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说诗是‘BestWordsinbest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Wordsinbesto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把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活。”这话正可说是志摩的自赞。
志摩唯一戏剧集《卞昆冈》听说是和陆小曼合著的。据说全戏结构虽出之志摩之手,故事大纲则出于小曼,对话之国语化,也是小曼的功劳,因此此剧就等于他夫妇合作的产品了。这剧据余上沅的批评谓富于意大利的戏剧氛围。他说道:“从近代意大利戏剧里,我们看得见诗同戏剧的密切关系,我们看得出他们能够领略人生的奥秘,并且火焰般把它宣达出来……在有意无意之间,作者怕免不了‘死城’和‘海市蜃楼’一类的影响罢……其实志摩根本上是个诗人,这也是在《卞昆冈》里处处流露出来的,我们且看它字句的工整,看它音节的自然,看它想象的丰富,看它人物的选择……”
不过,我承认我对戏剧的低能,对于《卞昆冈》这个戏剧实不知欣赏。其缘故便是诗人不该处处把诗放在粗人口中来说。像剧中主角卞昆冈是个石工,老周是个算命瞎子,而他们说的话居然诗趣洋溢,哲理高深,甚至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说得出,只有志摩自己这样诗人才能,这不是太不自然吗?
诗人以36岁之盛年而竟以一场横祸脱离人世,原是文艺界莫大的损失。但是早死在他个人也未始竟为不幸,因为人们对他的惋惜与哀悼,反会因此而加深。前日读到一篇题为《夭亡》的文章,早死的诗人如雪莱、拜伦,在人们记忆里永远是个年轻的影子,悼惜之情比对头童齿豁者自然不同。我以为这话也颇有道理。况且“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天才诗人在这红尘世界本来难于久留,他留下那一闪光亮,便是照耀永世的人心了。记得诗人曾有这样一首诗道: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人生如同打游戏,同样的游戏设定,不同的玩家可以玩出不同的花样。
游戏设定就如同人的命,是不可以改变的,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选择什么样的父母,就是命,是不可改变的定数。可以改变的只有运,运是变数,是人一生的经历、选择等,同样的游戏设定,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选择不同,经历也不同,也就造就了不同的命运。
人生中出现的劫难与痛苦,都是游戏通关过程中的怪兽,每通一关就要与之战斗,直到把它打倒、打死,才能进入第二关。第二关的你会比第一关时更加强大,但也会遇到更为强大的怪兽,有的人经过几番战斗,打死了怪兽,也有的人被怪兽打死了,从此game over了。也有的人一辈子都卡在第二关,一直在和怪兽纠缠着。
同样是失恋,有的人努力寻找失恋的原因,很快就从失恋中走出来了,并且找到了自己更为合适的另一半,他闯关了。有的人因为失恋,恼羞成怒杀害了对方,结果他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今生的游戏结束了。也有的人一辈子都活在失恋的阴影中,从此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女人(男人),觉得所有的女人都是爱财的,所有的男人都是渣男。根据宇宙吸引力法则,你相信什么就会吸引来什么,结果他遇到了另一个爱财的女人,她遇到了另一个渣男,就这样在人生的游戏中卡在了这一关,只要思维不转变,即使再次和这些恋人分手,也依旧会遇到下一位类似的恋人。
只有当他觉醒,转变思维,才会遇到一位与他白头偕老的人,那些过去的恋人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相由心生,佛学中的“相”不是面相,而是事物的表现形式。人的内心决定了一切,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你将来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有一个小男孩出生在美国纽约州的贫民窟,那里是出了名的犯罪聚集地,打架、斗殴、吸毒等各种犯罪事件层出不穷。
小男孩也认为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一样,没什么未来可言,于是经常逃课、打架、调皮捣蛋。校长想了很多办法来引导这些孩子,结果都收效甚微。后来他发现这些孩子都很迷信,于是他利用孩子们迷信的这一特点,来给孩子们看手相。
当小男孩伸出自己那脏兮兮的小手时,校长很认真地看了又看,之后用坚定的语气说:呀!不得了呀孩子,一看你这根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你将来一定能成为纽约州的州长。
小男孩被惊呆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校长一样这么肯定过他,从此他心中腾起了满满的自信。衣服也穿得干干净净了,小手也洗得干干净净了,走起路来也神采奕奕了,也不再打架,斗殴,吐口水,骂脏话了,他觉得自己是未来的州长,州长就该有州长的模样。
在这个男孩51岁那年,就跟校长说的那样,他成功竞选为纽约州的州长,也是第一位黑人州长。
是那位校长真的会算命吗?其实不是,是小男孩觉得自己将来肯定是要当州长的,这一坚定的信念引领他一步步走上州长的位置。
突然觉得,人有的时候算命,算命先生说的那些之后又应验的事情,是算命先生说的太准了?还是他说完后你相信了,然后在心中升腾起一个信念,最后把这件事情吸引到了生活中?这样一想,还是应该相信他们说的好的事情,别相信不好的,把不好的放弃,不去想,也别害怕,好的事情就会在生活中发生。
嘿。小说我喜欢在红袖添香看呢,很多类型~就介绍一些我喜欢的给你吧。
穿越:
《九岁小妖后》/恋月儿
卷一《小魔女初长成》简介:
听说她的出生原本就是一种错误。
她那清秀的丫环娘亲遇到酒醉的将军老爹,于是乎便有了她。丫环娘亲摇身一变成为将军的小妾,却是个被睡了她的将军遗忘、被其她侍妾排挤、谋害的苦命小妾。忧忧郁郁十月怀胎产下她,自己却早早到阎王那里报道去。
没有爹疼、没娘爱,她照样活得精彩。要知道其实她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美女,智高200,拳脚功夫一流,更有着神秘的灵力。想欺负她?找死!不屑她,找抽。敢命令她,欠扁。
管你是我爹还是天王老子,敢惹我,就让你们瞧瞧什么叫混世小魔女。
卷二:《九岁皇后》简介:
与礼不合?宫规?祖制?
在他眼里全是狗屁,他轩辕夜。天耀皇朝最年轻的君王,以十二岁的稚龄登基。短短六年间,平内忧、除外患,成为睥睨天下的帝王。狂妄、傲然,没有得不到的,只要他想要。他偏就要挑战那群老迂腐的家伙,立镇北将军家九岁的混世小魔女为后。
混世小魔女?目空一切?他喜欢。他就是要看看究竟九岁的小女孩如何与他比天高?
进宫?皇后?
她抬起头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大截的俊美男子,嗯嗯,不错。皮相她衷意;身材也健壮,当她的私人移动轿子够格;个性嘛,虽然一副狂妄,但能狂得过她吗?反正将军府也待腻了,那就换个地方玩吧
《失宠:检察官皇后》文/一溪明月
身为国安局重案组检察官的唐意怎么也没想到,在面对穷凶极恶的国际毒贩没有嗝屁,却在凯旋时遭遇乱流,坠下数万米高空,光荣穿越了!
何其有幸,一朝穿越,竟成西秦国的皇后!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独享专宠。
何其不幸,穿越第一天就遭遇破国之灾!富贵荣华如流水,未过眼已成烟云。
更不幸的是,新君继位,第一道圣旨就是将她做为祭礼,嫁入东晋为妃,把她变成史上第一个和亲的皇后!
新婚夜,她卑微地跪在他的身前,他一身明黄,高高地站在她的身前,俊逸如仙,清雅如风,凝望着她的凤眸中透出的却是嗜骨噬心的寒,刻骨铭心地恨……
是谁说的?每一个穿越女的背后都站着一个加强排的美男,而每一个穿越女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一定会越站越勇,越斗越强的!
她走进重重迷雾,层层阴谋,几度生死徘徊,多次命悬一线,只为抚平他眉间的那一点愁,平息他心底的那一缕恨,圆他胸中的那一个梦……
当他亲手将她送进别的男人房中时,她才终于彻悟——看得清的是世情人性,看不透的永远是那颗冰冷的帝王心!
《朱砂泪:第一宫婢【完结】》文/修梦
有人说:女人天生就喜欢为难女人。
有人说:一个立志要登上皇位的男人,怎会让感情成为绊脚石。
她,易国冷宫的公主,一生磨难,一心复国。
他,轩辕国的皇子,从小受压迫,一心夺位复仇。
他和她因一场交易真正相遇,她对他的爱慕,最终被他的冷漠无情化为灰烬。
“既然不爱,就不要每次在我对你彻底绝望的时候,又给我希望,最后再硬生生地毁掉。”
“当你亲手将我送给太子时,我对你剩下的,便只有恨。”
爱与不爱,一字之差,可爱与恨,却仅是一念之间。
我们都在爱,只是阴差阳错……
《独宠傲慢弃妃(全本)》/匪紫槿
世人都知她是私生女,说她是胆小怯懦的小老鼠,然而莲恩不是念恩,她不会总是可怜巴巴的躲在冷宫被欺负,不管身份如何,她都活的高贵嚣张,在她心里,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
胆小怯懦的小老鼠一朝变成神秘嚣张的小野猫,又是何等的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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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赐婚将她送到了他的身边,世人眼中胆小怯懦的小老鼠怎么豁然变成了张牙舞爪的小野猫?难道传闻有误亦或者这女人太会演戏,想用此来吸引自己?然而,瞧她眼里的气势,比他还要傲慢三分,他又怎能容她如此嚣张?一次次的惩罚、鞭打、羞辱,不过是为了抹掉她眼里的桀骜不驯,然而,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内心深处最最不能容忍的,是她的眼里心里竟然没有自己.
颠倒众生的邪王,温文儒雅的太子,美艳脆弱的箫王,凶残暴戾的藩王,放挡不羁的郡王,屡次救她的恩公。
谁是最爱她的那个,谁又是她的最爱?
架空:
《凤孽:龙迷潮汐(完本免费)》文/倦隐斋
他是身世成迷的浪荡皇子,她是身世复杂的私生女。
偶然的相遇促成一生一世的纠缠,在权力的漩涡中两人的命运也随之跌宕起伏。
刑场中她泪眼迷蒙,生父与养父择谁而舍谁?
山寺前他凝眸伫立,前世与今生能否成就锦绣良缘?
皇族里他们同室操戈,阴谋与血腥排山倒海!
后宫中她们尔虞我诈,生与死往往一念之间!难道她果然应了出生时的宿命?
爱恨循环周而复始,犹如潮汐……
得天下者得此女!
《后宫孽杀:落尽梨花春又了(全本)》文/水凝烟
露堤平,烟墅杳。乱碧萋萋,雨后江天晓。独有庾郎年最少。窣地春袍,嫩色宜相照。
接长亭,迷远道。堪怨王孙,不记归期早。落尽梨花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
【前话】
我写这部后宫篇,并不是为了跟这阵宫廷风,因此,也就写得非常发慢。
小时候,经常有算命的先生去村里给人算命讨米,常说的吉利话就是,祝主家生个儿子考状元,生个女儿当娘娘,我不明白娘娘是什么,问奶奶,奶奶憋着没牙的嘴说,娘娘啊,那可是天下最有福气的女人,她们都住在好看的大房子里,有很多人伺候着,吃的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穿的是天下最好看的衣服,而且,她们什么活都不用干。
我依旧不明白,问,为什么啊?
奶奶答,因为,她们是皇帝的老婆!
于是,我开始对旧时在宫廷里生活的女子有了一种好奇和向往,但在我渐渐长大,逐渐明白娘娘和皇帝到底是怎么回事后,却不明白她们怎么就能在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里,安心的过完一生。
看过许多的历史,野史以及电视,小说,杂志后,我终于明了,原来这些女子,并不是如世人所羡慕的,那么的万时随心,在表面的风光无限下,多少血泪辛酸,媚丽红颜转眼空头白发,为情为权,暗里血雨腥风,更甚于男人于战场肃杀。
动笔写这部后宫前,我感叹于那些命运不能自己做主的可怜女子,在不能避免的明争暗斗中,多少原本单纯善良的娇憨少女转变成心狠手辣的冷血罗刹。
于是动笔,并用第一人称“我”来写,将自己想象成在那个琉璃牢笼里,由无奈,无心,转折自无情的女子。
【简介】
这部小说,沈凝霜是第一主角,皇帝英宏虽然是男主,却也只是配角,他因为沈凝霜的独特而钟情于她,然凝霜心中所想却是自小给与她诸多照顾的表哥,皇帝待她虽好,她也只是感激罢了。
她一心只想安然度日,宫里争宠夺爱她向来都是淡淡的,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宫里众妃对她诸多**后。她终于明白,进了宫,原来,真的就由不得自己了。
因为恨,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段一样狠辣,几年来,她因着皇帝的爱而宠冠六宫,却始终都敌不过太后的弹指一挥,一杯鹤顶红在手,她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空,只有梨花树下,那个温雅的男人,才是最重要的!
《逼嫁:失宠太子妃(大结局)》/若儿飞飞
叶家大小姐叶落生来丑颜,天下人都嘲笑她貌丑无盐,包括她的家人。
孰知那张她为了守住秘密而戴了整整十几年的人皮面具下究竟是一张怎样颠倒众生的脸?
宫中突传一道圣旨降落叶家,钦赐叶落为当今太子妃,择日完婚!本是一件喜事,却仿如晴天霹雳!
这只是一份皇帝赐给她的任务,单纯的只是想她好好站在太子的身侧助他前行。
孰知这位太子大爷冷酷无情暴虐无常,只因他真正喜欢的是她那位表面善良可爱,内心阴险奸诈的妹妹!
一份善心被他的百般凌辱渐渐催化,只因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人人口中厌恶至极的天下至丑。
对他来说,于野心也罢,于帝位也罢,于名声也罢,于那个让他憎恶至极的丑颜女也罢,他要的都不是她!
残忍,伤害,一波接一波。
她笑着,冷眼看着这一切,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叶落无声风过无痕的表面,这个男人的心,她要不起!她也不稀罕!
在登基大喜之日,紫魅夜,今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各不相干……
《命中劫:帝凰鸾殇(全本)》/半壁天下
她本是天地间最快乐的公主
一道圣旨让她成为北朝的祭品
“记住这个在你身上主宰人的模样。”他欺压在她身上,邪恶的说着。
那双黝黑的双眸,布满厮杀之意。
猜到小时遇到的那男孩便是北朝的逍遥王。纵然不是权倾天下,却是北王最为惧怕的角色。
物事人非时。
再次见到他时,却是圣朝的魔君。武林中的传奇人物。
然而他却把她打入了无底的深渊,“你属于歌舒灏,回到你该去的地方。”
带着一身的伤痕离去了。
几年过去了,她一心爱的那个男子,终于站在了巅峰上。然而成就巅峰的道路,却是南朝百姓的鲜血铺就了。
站在南朝的城楼上,冷眼看着他厮杀。
当他攻入城门时,她笑着站在城门等待他。
他一身盔甲站在她面前,“我为天下而生,若天下没有我,我将为你而生。”
她冷笑,这是他的爱吗?他还是为了天下放弃了她。
长夜当歌,蔓生愁绪,黑夜如从前宁静。
只是那逝去的在也回不来。
现代:
《凉城》/梦殇魂断
他们的爱情,在燃烧最炽烈的瞬间停止,心,凉成一座空城。
七年为期,楚凉城,如果七年之后,你不再恨羽蓝,请记得,春天的时候,来找我。
七岁开始的十年时光河,他和她牵手趟过。
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七年青春各自远飏。
他恨她入骨,她思他成殇,记忆中的凉城,早已败荒。
七年后,她从开满樱花的国度姗姗归来,而失信七年之约的人,却是他。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莫梓言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邪魅总裁的出逃情人》/都春子
她的订婚宴上,一个男人突然出现打破了会场的甜蜜
看着他一步步向她走来,彷如谪仙步下神坛
众人震惊不已,已然知晓他显赫的身份
他勾起她的下颚,仍旧俊美无俦,魅力无与伦比
轻启薄唇,他用着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才离开一年,就忘记那个在我身下婉转承欢的人是谁了?这个男人能满足的了你被我开发过的身体么?”
浅幽的心脏骤停,纤细的身体不住的颤抖着,耳边传来众人的窃窃私语,曾经噩梦般的日子历历在目
一年的韬光隐晦,她费心隐藏自己的美貌才华和惊人身世
只为可以避开这个拥有庞大势力的恶魔
如今,全部成了一个笑话
他缓缓逼近,璀璨双眸闪烁着骇人的阴鸷,笑容如淬毒罂粟,他残忍道:“你不该和别人结婚,更不该意图想从我的身边逃走。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的玩具!”
离开,只是华丽的转身
多年后,当娇弱的兔子长出獠牙,阴鸷的魔鬼丢失真心
这场爱情的角逐里,胜负已分...
(非悲剧)
《总裁的女人》/明珠还
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她提出离婚。
“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她正在厨房给他做生日蛋糕,身上脸上都是可笑的面粉,他一贯轻佻的讥诮冷笑,坚定的摇头。
“若是我……有了我们的孩子呢?”她试探着望住他,仍是浅浅的微笑。
“我向来都有用安全措施,许欢颜。”他烦躁的摆摆手,将离婚协议推在她面前。
她签了字,依照他协议上所说,净身出门,所拥有的,不过是那肚中三个月的小生命。
五年后,申综昊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和许欢颜这样见面,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大腹便便的对他微笑点头后,就从他身边头也不回的走过……